湖北省农业机械总公司拟将位于江岸区后湖大道幸福时代9号楼4-6层写字楼、幸福时代3号楼2套房屋及20个停车位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1、江岸区后湖大道335号幸福时代9号楼4~6层写字楼共计2371.58㎡(4层:791.66㎡,5层:791.66㎡,6层:788.26㎡),每层楼有14个房产证,两证齐全,使用年限至2081年,主要用途为办公、商业服务。4层配套6个停车位,5~6层各配套7个停车位,停车位使用权为50年。
2、江岸区后湖大道幸福时代3号楼1单元2套房屋(301、304),其中301室房屋产权证:武房权证岸字第2015009412号,面积为145.92㎡;304室房屋产权证:武房权证岸字第2015009413号,面积为129.33㎡,两证齐全。
3、转让方式及价格:转让方式可采取整体转让,也可分项转让(写字楼4~6层可分为3个资产包转让)。转让价格以最终备案评估价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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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敏 电话:027-6788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