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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规党纪你问我答·​历史遗留的棘手问题,可以先放一放再处理吧? 问:张书记,我刚到新岗位,发现前任留下了一些棘手难办的问题,可以先放一放吗? 答:小王,这个想法可不行。这种面对前任遗留的棘手问题,不愿马上接手、选择拖延观望的做法,本质是“新官不理旧账”的典型表现,是不担当、不作为的行为。党员干部任职履职,接过的不仅是权力,更是沉甸甸的责任。前任留下的问题,只要属于你职责范围内的,就不能“选择性忽视”,更不能“先放一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要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我们要牢记,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没有“过渡期”,更没有“新旧
2026-08-06
一图读懂|2026年湖北纪检监察工作这样做
2026-07-20
纪法百科·一图读懂应知应会党纪法规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2026-04-09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就《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答记者问 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 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就《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答记者问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公开发布之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就修订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规定》修订的背景和意义。   答:作为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的基础性法规,2009年颁布施行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在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国家利益方
2026-04-09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2009年5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09年7月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2026年2月28日中共中央修订  2026年2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有独资、全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含国有独资、全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国有实
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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