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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02034
发布日期: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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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02034
转让公告
标的名称 长江02034
转让申请与承诺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转让方现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申请,请贵所将转让方持有的长江02034通过贵所网站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现提交《长江02034产权转让公告》,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所、意向受让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转让方名称 武汉长航新凤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0年5月31日
标的评估值 50.54万元
核准(备案)情况 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转让底价 63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0年6月29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0年7月3日
受让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正常经营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合法组织。不接受联合受让。
重大事项披露

长江02034轮,该轮为重庆东风船舶工业公司于1991年5月20日建造完工,普通推轮,船舶总长45.8米,型宽10.5米,型深3.6米,主机功率1655千瓦(详见附件)。

点击下载此文件:附件.doc

一、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介绍 长江02034轮,该轮为重庆东风船舶工业公司于1991年5月20日建造完工,普通推轮,船舶总长45.8米,型宽10.5米,型深3.6米,主机功率1655千瓦。
二、与转让相关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协议方式成交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 18 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为报废处置,转让方不提供船舶图纸、船舶证书等相关资料(船舶证书由转让方自行注销);(2)交易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均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移交,交接地点为: 武汉 ,受让方须在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清点并移交,移交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标的移交后的运输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资产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详细了解,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7、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8、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9、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交纳保证金金额 18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交纳方式 现金、转账
保证事项及处置方法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 18 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3、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4、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5、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保证金账户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王家湾支行
账号: 1279 0230 7710 604
大额支付行号:3085 2101 5372
清算行号:881 186
三、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阮真、陈倪鹏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7-67885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