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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宜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国有股权
发布日期:2009-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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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CQ-2009-00171

  标的名称成都宜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国有股权

  挂牌价格(万元)人民币 22863.45

  项目类别 股权

  挂牌类型 转让

  挂牌日期 2009-07-09

  挂牌公告期 自挂牌公告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电子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受让方或其母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

  2、受让方或其母公司在国内省会以上城市有商业、写字楼为主的综合开发业绩,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

  付款方式 1、转让价款原则上一次付清给转让方,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有困难的,在转让人同意的情形下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自首期付款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2、本次转让的交易保证金及转让价款通过以下专用帐户进行结算,交易保证金以公告截止日下午5时前到达该帐户为准。

  成都联合产权交易所保证金账户情况:

  账户名称: 成都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成都银行高升桥支行

  账号: 21012010218569300011

  转让基本要求

  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须向成都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若协议转让,则该保证金在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余额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若采用电子竞价交易方式,则该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余额将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由成都联交所给付转让方,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由成都联交所全额无息返还。

  2、为保护转让方及成都联合产权交易所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申请受让,即为对此的承诺.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全部被扣除:

  ①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经转让方和成都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并取得受让资格后,意向受让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或在确定为受让方后一个月内,非因转让方原因未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股权转让合同》的;

  ③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在转让方和成都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确认其符合受让条件后一个月内,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未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股权转让合同》的。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此次国有股权转让同时附加以下约束条件,受让方应承诺接受,并切实履行,否则将承担约定违约责任(相应条件由双方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加以确认)。

  (1)受让方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将全部转让价款存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的资金账户后,由产权交易机构审查转让合同及付款凭证,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涉及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产权交易机构应将转让合同及付款凭证(复印件)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备案。转让方和受让方约定的条件成就后,转让方凭批准文件、产权交易鉴证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企业国有产权变动或注销登记以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2)受让方应于签订本次股权转让合同之日起股权转让款付清前及工商变更登记前代宜合公司付清宜合公司对新闻实业、成都传媒集团、成都日报报业集团的所有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评估基准日后新发生的)。受让方同意在未付清上述债务前不得要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即使本次股权转让款项已经付清)。

  (3)受让方应同意在股权评估基准日之后,双方最终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前,若宜合公司新发生债权债务,由宜合公司继续承担,正常经营过程中的收支(如相关费用的发生等),对公司经评估后净资产产生影响的(无论盈利或亏损),不调整股权转让价格,由宜合公司及转让方向受让方如实披露。

  (4)受让方同意该地块上涉及的在建项目--地下车库,在本次股权转让后继续由宜合公司开发建设,并无偿交由转让方管理与使用(该使用无期限限制并无论定向回购是否成功,转让方自行承担该地下车库的使用管理费用),并由转让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在大院开发项目取得对外销售条件(领取预售许可证后)时进行定向回购,该使用及定向回购条款将体现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同意回购价格为本次转让时地下车库单项资产评估价以及地下车库所依法分摊的土地价值。地下车库单项资产评估价和依法分摊的土地价值按本次转让所依据的《评估报告》据实计算。

  (5)受让方在转让公告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应向转让方提供一份打造都市传媒文化广场的概念性意向规划方案,并经转让方认可。

  (6)受让方承诺在取得宜合公司股权(以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为准)后须最迟在5个月内动工建设,3年内完成整个项目的建设。

  (7)受让方在项目实施阶段必须保证报业大厦的交通顺畅和正常工作不受影响。

  (8)项目用地范围内有部分建筑物尚未拆迁,其拆迁进度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由双方共同协商。受让方应充分考虑场地利用关系和分期开发的节奏,切实保障项目施工期间传媒集团员工用餐的厨房和餐厅设置场地。

  2、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的安置工作。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应承诺完全接受《国有股权转让合同》的全部内容,并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股权转让合同》。

  4、根据转让方出具的《股权转让合同及方案中相关事项说明》对相关问题作如下说明:一、对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中第2条受让方或其母公司在国内省会以上城市有商业、写字楼为主的综合开发业绩,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报名时提交的证明材料:以受让方或其母公司名称的项目立项批文或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证、招标资料等只要能证明公司名称、项目地点、项目类别、项目规模的均可。二、对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中第1条第(5)款受让方在转让公告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应向转让方提供一份打造都市传媒文化广场的概念性意向规划方案,并经转让方认可。方案要求:1)、满足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即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给成都宜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要求。2)、方案中要求保留现地下车库,新建地下车位扣除现有车位后须满足现行规划技术文件。3)、建筑群(住宅、商业)外立面效果应与原周边建筑尤其是报业大厦和谐、统一。4)、总平面的布局要考虑新建住宅、商业的人流、车流与现报业大厦的人流、车流交叉问题,方案中要能较好解决相对独立的问题。

  5、转让标的详细情况请仔细参阅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材料。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成都宜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2号

  成立时间 2007-05-30

  法定代表人 任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 壹仟万元

  所属行业

  企业类别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房地产投资开发(凭资质证书从事经营)

  优先购买权行使情况 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受让意向情况 管理层无受让意向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五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成都日报报业集团

97

成都新闻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3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四川恒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备案(核准)单位 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评估基准日 2009-04-02

  标的企业评估值 资产总额 29434.85万元 负债总额 6571.40万元 净资产 22863.45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2863.45万元

  标的企业审计情况

  审计机构 四川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企业审计财务数据 资产总额 27527.097978万元 负债总额 6571.398389万元 净资产 20955.699589万元

  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内部决策情况

  1、中共成都传媒集团委员会2009年第4次会议决定同意转让。

  2、成都新闻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决定同意转让。

  3、成都宜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转让。

  批准机构 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号 成国资产权[2009]45号

  成都联合产权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茜 卢健

  联系电话 028-85337212

  传真 028-85122801

  地址 成都天府大道南延线高新孵化园盈创动力B座1、2、3楼

  备 注

  转让方1:成都日报报业集团,开办资金:人民币120070万元;住所:成都市红星路二段159号;法定代表人:何冰;持有产(股)权比例:97%;本次转让产(股)权比例:97%。

  转让方2:成都新闻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住所:成都市庆云南街19号;法定代表人:何冰;持有产(股)权比例:3%;本次转让产(股)权比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