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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商
黄冈师范学院位于南区12栋学生公寓南侧1号1-2层房产一年承租权公开招租
发布日期:201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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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租项目公告
标的名称 黄冈师范学院位于南区12栋学生公寓南侧1号1-2层房产一年承租权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出租申请与承诺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请贵公司将我方持有的南区12栋学生公寓南侧1号1-2层房产(联通营业厅)一年承租权进行公开招租,按本公告内容由贵公司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招租公告信息并由贵公司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冈公司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贵所、意向受让方和经纪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出租方名称 黄冈师范学院
资产属性(资产来源) 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资产类型 房屋使用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湖北中德诚资产有限公司
资产基准日 2019/4/19
租赁单价评估值 联通营业厅1层120元/平方米.月 2层48元/平方米
核准(备案)情况 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招租底价 联通营业厅118040元/年(其中1层为65578元/年、2层为52462元/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19/7/19
挂牌截止日期 2019/8/1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披露 1、出租方承诺本标的未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
2、出租方承诺对标的保证具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
3、本次招租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将承租时所投入的设施设备装修等进行评估,标的房产再次进行公开招租时,作为交易条件由下一任承租方承担,由新承租方直接将设置设备的价值汇入原承租方指定账户。
一、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介绍 本标的位于南区12栋学生公寓南侧1号1-2层房产,建筑面积为136.62平方米
二、租赁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1、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的湖北中德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商铺租金价格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中德诚资报字【2019】第0506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出租资产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2、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签订《承租须知》,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冈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3、转让方提出:(1)若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承租权。(2)承租方在承租期内房屋的改装,不得破坏现有结构,确因经营需要需改造现有结构的,必须书面报告征得出租方同意,否则承租方有权利立即终止租赁合同,且追究相关责任。(3)承租方须承诺在租赁期间,保证房屋内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且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4)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借或转租他人,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承租方房屋租金。(5)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燃气网络费、物业管理费及停车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且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6)本次招租为一年房屋使用权,租金按年缴纳。(7)
因校区环境要求,本次招租标的不可更改租赁用途(原为联通营业厅)新承租方需取得联通运营商资格或联通校园网点代理资格。(8)本次招租标的因市政规划的三台河沿河西路建设而拆除,出租方将退还未履行租赁权益的相应租金,承租方需无条件接受并遵守出租方相关安排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赔偿。
4、意向承租方被确定具备承租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包括房屋租金、押金、交易费用)支付到光谷联交所黄冈公司指定账户。承租方需同意光谷联交所黄冈公司在收到其支付的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黄冈产权交易公司退还所支付的款项。
5、本次标的租赁时限为壹年,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承租方必须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整年租金后方能交付使用资产。
6、本项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和承租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交纳金额 1(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交纳方式 转账
保证事项 注:资产租赁交易双方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处置方法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黄冈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
2、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其承租保证金直接转为第一年租金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承租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第一年租金的一部分;未竞得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承租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3、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缴款账户。
4、如因非出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黄冈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黄冈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黄冈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能按期签订或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能按期签订或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④意向承租方未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武汉光谷联交所黄冈公司指定帐户的。
5、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房屋租金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 保证金及交易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黄冈八一路支行
账号:556073533705 
披露附件
三、联系方式
出租方名称 黄冈师范学院国资采招处      出租方联系人 陈晓波 出租方联系电话 0713-8835289
交易机构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胡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1333997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