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7日根据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加工的玻璃进行质量鉴定,鉴定标准以国家标准为准,以确定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需要的特殊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号
中介机构:武汉市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上一篇:拟对康居苑2号楼“后期配套附属工程”(即580万元)进行审计
下一篇:对造成当事人施工的武汉市江夏区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六期教学楼的玻璃幕墙网架漏水、侧边铝板变形、推拉窗故障的原因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