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8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武昌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江夏区纸坊街古驿道12号(宏德嘉园)1幢2单元101号及10幢2单元101号的房产进行价值评估、对被执行人赵青名义登记购买的坐落于武汉市东新开发区东信路光谷创业街二期四号楼栋南三单元10层3号房屋进行评估所需的房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6号
中介机构:武汉市弘发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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