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9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江汉区金色雅园A区23栋1单元2楼1号建筑面积80.37平方米住房在2010年8月18日的价值予以评估需要的房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号
中介机构:武汉博兴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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