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2日,根据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登记在李芳名下的位于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江夏大道梅南山居62、63商铺的现有价值进行评估所需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0号
中介机构:武汉正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上一篇:申请执行人要求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坐落于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9号东湖天下3栋3单元4层E室房屋进行评估
下一篇:拍卖某公司、某人所有的8项专利权及其使用许可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