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9日根据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汉阳区梅岩村1-4号01栋(建筑面积62.65平方米)及汉阳区莲花湖路附18号(建筑面积17.7平方米)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2号
中介机构:湖北国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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