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7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某公司就某制造基地项目所施工的临时设施、部分围墙、打井等工程进行工程造价鉴定。鉴定方式:依据2013年7月25日,双方签订一份合同,未有合同依据的,按承建当时市场定额进行计算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5号
中介机构:湖北天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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