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7日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某公司施工的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四路天上人间小区中心园林景观工程(含道路及入口车辆智能系统及设计费)的工程造价及其中由某公司施工部分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对某公司施工的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四路天上人间小区中心景观圆弧道路位移工程造价(包括拆除原大路及修建新路)进行鉴定;对某公司施工的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四路以正义路中心线至后湖南路中心线的长度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工程中,含两边人行道及绿化工程的总造价及不含两边人行道及绿化工程的快车道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对某公司在二期土地范围(即现为某公司建设的东方华府范围)内23.4亩土地的填土费用进行鉴定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号
中介机构:湖北中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