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3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某公司持有的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股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号
中介机构:武汉中康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一篇:1、某公司名下位于新洲区阳逻街江堤村、杨柳村,面积为165089.2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2、某公司名下位于新洲区阳逻开发区滨江大道特1号4栋1层1室、3栋2层2室、3栋1层1室、2栋1层的房屋;3、某公司所有的,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机器设备。对上述财产进行评估
下一篇:1、对某房屋一层(建筑面积245.73平方米)的装饰、装修物在2013年2月6日的价值进行鉴定。2、二层(建筑面积788.64平方米)进行了部分重新装修,对二层中原告重新装饰、装修部分在2013年2月6日的价值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