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7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双方签订的十四份《钢材购销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逾期付款和逾期提货造成的资金利息损失进行审计。利息损失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2014年2月17日止需要的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0号
中介机构:湖北中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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