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8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1、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A栋3层287号;2、江汉区大夹街服装批发市场(二期)H栋3单元802号;3、江汉区复兴村合作小区18栋5单元102号(常福里113号)房屋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2号
中介机构:武汉汉信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上一篇:对坐落于蔡甸区千年美丽烟湖居28号楼栋/座1-2层1号房屋1套市场价值予以评估(包含装修价值)
下一篇:对某人承包的82亩鱼塘进行正常鱼苗、饲料、化肥的投入,以及人工费用和养鱼利润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