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5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某公司股东已委派两人作为清算组成员,因清算组成员须单数,故在破产管理人的会计类中摇号确定一中介机构作为清算组成员需要的破产清算类(会计)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号
中介机构:湖北东方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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