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6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728号日月华庭D栋1单元24层2403室(建筑面积145.47平方米)房屋进行评估;对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前进四路72号14栋2单元3层1室(建筑面积170.78平方米)房屋进行评估;对位于武汉市江汉区京汉大道747号6层4室(建筑面积140.9平方米)房屋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2号
中介机构:武汉汉信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