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1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雄楚大道908号金地中心城2栋1单元26层01号的房屋所有权、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雄楚大道908号金地中心城4栋1单元32-33层02室房屋所有权、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熊家咀柳林雅居1栋2单元6层601室房屋所有权、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熊家咀柳林雅居1栋2单元402室房屋所有权、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雄楚大道金地太阳城10栋1单元10层01号房屋所有权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7号
中介机构:湖北大华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