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1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两处房产(1、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村阳光100大湖第一期一区2栋/单元1-3层3号,面积196.58平方米;2、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茅店山路6号加州·香山美树07栋1单元4层1号,面积159.63平方米)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号
中介机构:武汉国佳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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