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9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工农路某A区1-3栋一楼门面房价值进行评估。要求1、按照协议约定还建门面两间,面积计80平方米的价值;2、一楼13号门面房的价值;3、一楼13号门面房的临界40平方米部分的价值;4、A区1-3栋1楼门面房整体平均每平方米的价值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4号
中介机构: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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