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3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荆门市中院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地格林春岸四期高层15号楼某室、硚口区中御公馆1栋某5室、武昌区百瑞景中央生活区二期10栋某号房屋进行拍卖需要的拍卖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7号
中介机构:湖北德富拍卖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上一篇:对阳光100大湖(一期)二区2幢3单元10层1号房产主体结构建筑质量是否合格进行鉴定
下一篇:拍卖位于武汉市江夏区郑店村劳一村某土地及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