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1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2012年5月25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承接的某装饰工程加工供应不同规格的不锈钢材料。现对某不锈钢装饰工程的完工结算造价进行鉴定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号
中介机构: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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