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1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1、对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走马岭街南十三支沟南、汉宜铁路北1-4层、2栋1-4层的房屋所有权;位于东西湖区走马岭街南十三支沟南(土地面积43409.6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评估。2、对位于本市东西湖区吴家山八方路西、田园街北“武汉临空皇冠假日酒店•八方明珠”二期3栋1-2层2-15号、4栋1-2层10号的房屋进行评估需要的房产土地综合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1号
中介机构:武汉仲恒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