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8日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1、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邾城大街以南学府家园8号楼B区栋-1层7B-1号、8B-1号房屋;2、位于洪山区和平乡徐东路7号徐东花园三期A区1单元13层13-4号房屋三套及装修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7号 中介机构:武汉阳光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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