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2日根据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鄂AJ4189轻型普通货车”在2016年3月11日事故中的车辆损失进行司法鉴定需要的保险公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号 中介机构: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上一篇:对某公司承建“一品国际”部分项目的施工方案及使用材料进行鉴定
下一篇:对“鄂AJ78Q1小型汽车”在2016年4月16日事故中的车辆损失进行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