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6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汉阳区永丰乡两处房屋(建筑面积为10627.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1957.8平方米;)及该房屋项下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42870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为48232平方米】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8号 中介机构:武汉正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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