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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某商务中心A栋/单元14层1408号(面积164.51平方米)、1409号(面积120.17平方米)、1410号(面积62.63平方米)办公用房及逸城亲水生态住宅联排68栋/座1-3层68-7号住宅(建筑面积275.69平方米)进行价值评估。
发布日期:201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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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9日根据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某商务中心A栋/单元14层1408号(面积164.51平方米)、1409号(面积120.17平方米)、1410号(面积62.63平方米)办公用房及逸城亲水生态住宅联排68栋/座1-3层68-7号住宅(建筑面积275.69平方米)进行价值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4号
      中介机构:湖北嘉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