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6日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2015年7月23日房屋进水导致的损失,包括:1、实木地板损失费用;2、床、床上用品及相关配套家具损失费用;3、水浸卧室天花板、相关墙面及灯具损失费用作出评估鉴定需要的保险公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号 中介机构:中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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