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2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青山区40/41街坊江南春城11栋1-2层11室房屋所有权(建筑面积383.96平方米)及其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第1425号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2号 中介机构:湖北江南房地产资产估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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