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1日根据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被执行人刘星所有的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两湖大道南湖南路清水源二期9栋3单元701室,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夏200802631号的房产(包含室内装修)价值进行评估所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4号
中介机构:湖北国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1日根据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被执行人刘星所有的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两湖大道南湖南路清水源二期9栋3单元701室,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夏200802631号的房产(包含室内装修)价值进行评估所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4号
中介机构:湖北国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