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5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湖北省蕲春县漕河镇夏漕七组的房产的价值(包含装修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3号 中介机构:湖北坤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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