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项目大厅>涉讼资产项目>摇号公告
对某人于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水电费缺口垫付的款项进行审计。
发布日期:2017-04-12
字体大小:A -A +

2017年4月12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某人于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水电费缺口垫付的款项进行审计需要的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号
      中介机构:武汉宏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