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1日根据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1、对原、被告双方就光谷三创产业园工程中未施工工程以及现场签证部分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2、对原告承建的光谷三创产业园E、F、G、H、J、K#楼的工程质量是否存在瑕疵进行鉴定,对修复、整改或者重建原告承建的上述工程质量瑕疵所需的费用进行鉴定所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5号 中介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上一篇:申请人要求对陈平名下坐落于武昌区茶港小区1栋4单元501室、502室及武昌区东湖路80-8号天永公寓13层H室三套房屋予以评估(含室内装修)。
下一篇:详见《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