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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位于武汉市青山区江南春城二期15栋一单元1604号房屋(建面88.24㎡,买受人卢传容),以毛坯房(不含装修)按当前市场价依法作出评估。
发布日期:2017-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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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1日根据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青山区江南春城二期15栋一单元1604号房屋(建面88.24㎡,买受人卢传容),以毛坯房(不含装修)按当前市场价依法作出评估所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6号
      中介机构:永业行(湖北)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