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4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1、位于老河口市环三路北侧房屋所有权(建筑面积5921.79平方米);2、位于老河口市环三路北侧1幢房屋所有权(建筑面积18433.30平方米);3、位于老河口市三环路北侧的一宗土地使用权(使用面积106598.7平方米)需要的房产土地综合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6号 中介机构:湖北正量行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位于湖北省洪湖市新滩镇汉洪公路旁的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的1幢1号、3号、4号、5号的房产使用权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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