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6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因火灾导致位于武汉市江汉区江汉二路57号1层的武汉市江汉区某菜馆损毁后进行重新装修的损失(包括装修费用、相关物品设备损失费用)。火灾导致武汉市江汉区某菜馆停业期间(2015年3月11日到2016年2月1日)的经营损失(参照同等地段经营或租金损失)需要的保险公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9号 中介机构:湖北阳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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