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6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湖北省鄂州市新庙镇英山村的土地使用权、以及该土地上的附着物即三套房产、还及该土地上加油站(含配套设备)、加汽站(含配套设备)总价值(总之系对该土地及该土地上的所有附着物,包括林业部分的总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5号 中介机构:湖北八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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