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6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成都市温江区天府街办锦绣大道南段47号1栋1单元1楼1号、53号1栋1单元1楼4号、55号楼1栋1单元1楼5号、43号楼1栋1单元2楼6号、51号1栋单元1楼3号、49号1栋1单元1楼2号、49号1栋1单元1楼2号6套商业用房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9号 中介机构:北京中建华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上一篇:对位于青山湖区洪都大道135号、137号的房屋及某号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
下一篇:对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长带工业园内的土地和东西湖区三店107国道北十六支沟东的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的附着物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