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8日根据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洪山区大华南湖公园世家二期2-1-14栋一单元7层703室一处房屋,以及王梅生所有的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新坳村东方佳园12#栋2单元3层2-3-2号的一处房屋予以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7号中介机构:深圳市城市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上一篇:对位于1、武汉市江汉区新世界都市花园二期沁园春8栋2单元3-4层3号; 2、武汉市江汉区同成大厦A栋1单元24层2403室;3、咸宁市玉泉街5号(金龙花园)A1幢502号房屋的市场价值予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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