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1、审计执行立案之日之前一年之今被执行人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应申报而未申报的财产及资金流水。2、重点审计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款的资金流水去向以及是否符合公司财产制度。3、其它应当报告的财产需要的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10号中介机构:武汉康力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上一篇:对某公司发包的某酒店中央空调工程中大江机电公司已完成的工程量及造价进行评估。
下一篇:对车牌号为粤H68D36、车辆识别代码为LVZA43P96FC607191的小型普通客车2015年12月18日至2016年7月20日和2016年7月20日至2017年3月份两个时间段该车辆价值进行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