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日根据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93号1单元7楼3号、肖家巷43号1单元4楼402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分别为49.75m²、37.70m²)和位于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一路22号1单元22层7号的房地产(建筑面积为116.49m²、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29m²)的市场价值进行司法鉴定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1号中介机构:武汉国佳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明利绿水山庄翠堤春晓三期1栋2单元14层1号、2层1号房地产(建筑面积分别为101.33m²、101.33m²)的市场价值进行司法鉴定。
下一篇:对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金珠港湾16栋2单元5层501号的房地产(建筑面积为117.22m²)的市场价值进行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