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3日根据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高潮村十组嘉鸿·阳光明珠1栋2单元2层2-2-1号的房地产(建筑面积131.37m²、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8.02m²)的市场价值(含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司法鉴定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37号中介机构:湖北江南房地产资产估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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