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4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1、对某电气公司实际施工的“李家集40MW光伏农业大棚并网发电项目”工程总价(工程量以现场施工与图纸等相结合的原则,单价以“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定额”为原则进行鉴定);2、某农业公司对合同项下的工程项目所实际投入产生的资金损失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号
中介机构:北京中迪信众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摇出球号:1号
中介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