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6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金山路18号中渝都会首站3幢27-5号房屋所有权,无土地使用权证号;凤凰文化开发有限公司价值2500万元的股权(冻结期限自2017年4月6日起至2020年4月5日止)进行评估,提供标的物相关电子档案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5号中介机构:武汉阳光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上一篇: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后台服务中心1.2.2期A3栋1-5层01室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下一篇:将某土地中剩余9371.75平方米的土地(土地总面积23304.25平方米,其中天泽一方项目中1-2号、1-3号楼按规划容积率分摊土地面积13932.50平方米的房产已被评估)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