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1日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青岛路8号房产内装修不可移动部份(包括电梯、配电房设备、水箱供水设备等)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3号中介机构:湖北永业行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丰路688号,面积:15314.65平方米土地价值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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