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9日根据武昌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申请人要求对坐落于东西湖区银湖翡翠二期九组团IX-6栋2单元10层1室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东2014006750号,建筑面积:132.31平方米)予以评估需要的房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号 中介机构:武汉博兴房屋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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