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4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江汉区嘉鑫大厦8层A801市;位于江岸区黄孝河路8号颐和丽品B2栋3单元4层3室;位于洪山区和平乡园林场金鹤园小区65栋4层3-4-1室的房地产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36号 中介机构:湖北大华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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