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4日根据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原被告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被告认为本案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申请对本案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鉴定需要的特殊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12号 中介机构:湖北省科技进步促进会技术鉴定部
上一篇:湖北格林森绿色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对被告使用原告材料的数量进行鉴定
下一篇:对位于武汉市江岸区中胜村K4、K5地块6栋2单元31层1号房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