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9日根据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①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珞瑜路345号(建筑面积156.54 m²、土地使用权面积20.27m²) ;②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28号桂子花园9栋2单元7层701室(建筑面积177.95m²、土地使用权面积33.18m²) ;③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36号滨湖·文泉书苑1栋2单元11层2-1101、2-1102、2-1103、 2-1104室(建筑面积分别为120.02、198.13、57.53、57.53m²,土地使用权面积16.56、27.34、7.94、7.94m²)等六套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含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司法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5号
中介机构:湖北嘉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