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9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本院采用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经过首轮竞争,择优从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中摇号选择1名破产清算管理人,2名依次备选管理人需要的破产清算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主选10号 中介机构: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摇出球号:备选14号中介机构: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摇出球号:备选23号中介机构: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
上一篇:对两台型号为5HX 32 批式循环谷物干燥机的质量是否合格进行司法鉴定
下一篇:对投资建设已被拆除的建筑物的重置价进行鉴定